電動汽車不能免稅。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我國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分地區、行業)抵扣其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為防止稅收漏洞,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容易混為個人消費并征收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游艇,不在上述設備之列。
與購置稅相關的信息:
1.汽車購置稅:
對于車輛購置稅的具體算法,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稅率。
2.車輛購置稅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明確了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是排氣量超過150ml的轎車、電車、掛車和摩托車。新增兩個法定免稅項目,分別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的掛有應急救援號牌的車輛和城市公交公司購置的公交車、電車。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