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目考試一次,考不上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在十日后重新預約考試。下列科目為駕駛證考試科目:
1.科目一又稱科目一理論考試、駕駛員理論考試,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考試形式為機考,100題,90分以上。
2.科目二又稱小路考,是野外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的簡稱;
3.科目三又稱路考,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的道路駕駛技能。對于不同的準駕車型,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內容是不同的;
4.科目四,又稱科目四理論考試和駕駛員理論考試。公安部123號令實施后,科目三考試分為兩部分。除了路考,還增加了俗稱科目四的安全文明駕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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