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的核心號碼是駕照上的條形碼。每張駕駛證都有不同的證號,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駕駛證補辦后原駕駛證被使用。
駕駛證:駕駛證稱為機動車駕駛證,也叫“駕照”。是機動車駕駛人依法需要辦理的執照。
駕照: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如果缺乏這種技能的人隨意駕駛機動車,就可能發生交通事故。大多數人沒有駕照不能開車上路。但對于那些已經具備安全駕駛技能,駕駛車輛上路的人來說,這種通行證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照是一種“準駕車型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定的,車管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失效,不能再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扣押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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