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駕駛時,打開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機動車在夜間無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是,同方向行駛的后車在靠近前車行駛時,禁止使用遠光燈。
霧燈分為前霧燈和后霧燈,在能見度小于30m的情況下可以起到很強的警示作用。使用霧燈時有:下大雨時,車主視線模糊,難以判斷周圍情況;大霧天氣。
打開霧燈的方法是:找到方向盤下的燈光操作桿;找到霧燈標志,旋轉操作環;對準前霧燈logo,打開即可。無論什么類型的霧燈開關,都會設置在方向盤左側區域。考慮到操作方便,操作圈的開關比較好用。
霧燈的作用是:前霧燈用于前方路況不明時改善照明,可以提醒對面駕駛員;后霧燈用于讓車輛后面的車輛在能見度低的環境中發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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