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后不能直接報考科目四。只有同時通過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才能報考科目四。科目四只能在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合格后進行。兩科離第一關十天,三門離第一關三十天,可以預約考試。部分地區可以在通過科目二考試后預約科目四考試。
每科考試當天都有一次補考機會。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應當在十日內進行。
二級科目、三級科目,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定考試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各科考試細則:
1.科目考試的形式和內容。考試內容包括駕駛理論基礎、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地方法規等相關知識。考試形式為機考,100題,90分以上。
科目考試的形式和內容,包括倒車入庫、側停車、定點坡道、直角轉彎、彎道行駛等五個科目。滿分為100分,80分以上合格;
科目三考試形式和內容,包括登船準備、直行駕駛、百米加減法、燈光模擬考試等17項科目三考試技能。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合格;
科目考試的形式和內容。考試只有50道題。題型有案例形式、動畫形式、圖片形式,從題庫中隨機抽取。滿分100分,90分以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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