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右轉彎的車應當讓左轉彎的車先行。左轉車的軌跡很長。如果右轉車不避讓,會導致左轉車停在路口,影響其他車的通行。如果右轉車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沒有讓左轉車先行,事故發生后由右轉車負全責。所以司機朋友們需要注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是右轉車輛,你必須讓左轉車輛先行。平時行駛時,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先行。這些都是在駕校科目一、科目四學到的知識。如果你忘記了,你可以再復習一遍。平時開車,需要讓行的時候要讓行,除了給機動車讓行,還要給非機動車和行人讓行。在路上,安全是第一位的,不爭取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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