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科目一和科目四五次預約失敗,沒關系。可以繼續預約,直到考試通過,因為科目一和科目四沒有預約次數限制。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每科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在十天內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學習者駕駛證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定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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