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應該具備的功能:
1.快速路:連接城市主要部分的主干道,是城市道路的骨架,主要功能是交通。主干道上的交通要保證一定的行駛速度,所以要根據車流量設置相應寬度的車行道,使車輛能夠順暢行駛。
2.次干道:一個區域內的主干道是兼具服務功能的一般交通道路,與主干道共同構成主干道網絡,起到廣泛連接城市各個部分與集散交通的作用。一般是快慢車一起開。
3.支路:次干道與居住區之間的連接線,為區域交通服務,同時起到分流交通的作用。兩邊可能是人行道,也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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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業建筑。
高速公路:
只允許汽車行駛,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進入;中間設置一定寬度的隔離帶;出入口控制。
主要交通干線:
它是城市道路系統的骨架,連接著城市的主要工業區、居住區和其他公共場所,承擔著城市主要的客貨交通。主要技術要求是:車道數一般不少于四條,道路兩側一般沒有公共建筑吸引大量人流。
普通主干道:
它是城市中大量常見的交通要道。由主干道派生而來,分布在城市的各個區域,承擔著主干道上的交通量分布和區域內的主要客貨運輸量。
旁路:
是分布在區域內的大量道路將主次干道與各種交通源連接起來。包括小區道路和胡同(小巷)。一般只有少量的機動車和較多的自行車一起行駛,所以交通密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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