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線變道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扣3分。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2 (4)條規定,違反禁令標志、標線駕駛機動車的,扣1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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