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實際情況,電子眼是沒有辦法捕捉到遮擋號的。只有交警才會在日常巡邏過程中對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進行處罰,因為用電子眼拍照需要根據車牌上的對焦點進行對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處警告或者二十
元(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9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3、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構成犯罪。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停車。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