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沒有牌照,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給予警告或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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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一次扣12分。如果發現車牌丟失,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如果你用派出所出具的證明駕駛車輛,你就不會受到處罰。之后你再去車管所申請補辦車牌。
補辦車牌的相關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機動車駕駛證。
3.兩個需要更換的車牌。如果一個盤子丟了,把沒丟的那個交上來。
4.《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這可以在車管所領取,然后填寫。
5.委托他人辦理業務的,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委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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