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遠光燈的情況有:
1.在沒有路燈或夜間照明不良的道路上,應使用遠光燈。在車輛較少的道路上,通過沒有信號燈的彎道、彎道和交叉路口時,應降低車速。你可以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作為提醒。
2.在一些照明條件較差的道路上行駛,為了不影響迎面而來的車流,可以遠光燈和近光燈交替使用,迎面而來的車流要立即切換。
3.夜間超車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前方車輛。
開啟遠光燈的注意事項:
1.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者道路沒有中心線時,對向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2.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窄橋、窄路、非機動車上不能使用遠光燈;
3.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轉彎時不要使用遠光燈;
4.在夜間無路燈、照明不良或者有霧、雨、雪、灰塵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行駛時,后車同向行駛,前車短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5.夜間超車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前方車輛;
6.在光線充足的市區不應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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