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要提前一天申請取消。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是: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在預定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一天申請取消預約。如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將被判定為不合格。
成功取消科目三的預約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剛剛提交預約申請成功,綜合交通安全服務平臺首頁有取消預約的菜單。按照提示取消預約就可以了,自己也可以在線取消預約。一般三五天就會受理成功;
2.如果你收到了車管所的信息,通知你預約日期成功,你只能去車管所取消預約。需要攜帶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檔案到車管所取消預約。當場取消立即生效。
關于科目三的知識如下:
1.每科考一次。如果考試不及格,可以補考。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應在十天內進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及格,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
2.在學習者駕駛證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定考試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聘任考試仍不合格,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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