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的科目四是指科目三中的駕駛知識測試。按照正式說法,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沒有科目四。
主要是因為這次考試是在科目三考之后進行的,習慣上被稱為科目四。是理論考試和駕駛員理論考試,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
4.將原科目一中的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技能、應急處理等知識單獨列出,放入科目三的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進一步檢驗考生的交通素質。
將原科目一中的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技能、應急處理等知識單獨列出,放入科目三的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中,進一步檢驗考生的交通素質。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62號)
第三十五條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天氣和復雜路況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方法、次生事故預防知識、傷員急救知識等。
第三十八條各科考試的合格標準是:
(1)科目一滿分100分,90分合格;
(2)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大型客車、重型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掛車準駕車型考試合格,滿分90分,其他準駕車型考試合格,滿分80分;
(三)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滿分分別為100分,分別達到90分者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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