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時,是什么原理?轉彎的車應該讓直行的車先走。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51條:
1.在標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規定的行駛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島的,讓已經在路口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向路口中心左側轉彎。轉彎時打開轉向燈,夜間行駛時打開近光燈;
4.遇有放行信號,依次通過;
5.遇有停車信號,依次停在停車線外。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
6.向右轉。同車道前車在等待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先行。對向行駛的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
路口交通優先,對向行駛車輛,轉彎車輛禮讓直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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