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備案后,行駛證在車管所蓋章。車輛備案,即過戶。汽車過戶后,由車管部門收回原車主的行駛證,再向新的機動車所有人發放新的行駛證和號牌。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申請轉移登記時,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件和憑證,收回號牌和行駛證,確定機動車新的車牌號,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辦理車輛檔案過戶,需要持二手車交易發票、擦架、發動機號(肉眼看不到的,在修理廠擦一份),取下車牌,到檔案室查檔案,驗車,到車管所大廳受理,包括車管所檔案,也就是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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