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科目二考試規則如下:
1.考試有兩次機會,每次機會需要通過五項。如果一個項目失敗,所有五個項目都必須重新參與。
2.如果第一次機會考試失敗,將進行第二次考試。考試流程和第一次考試一樣,是同一輛車,同一條考試車道。指紋必須重新驗證。
3.考試結束后,考生必須迅速離開。不得干涉或引導他人參加考試。你要通過出口離開考場,然后拿著簽到號到成績打印窗口打印成績單。
在大部分地區,科目二考試主要包括五項: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起步、直角轉彎、側位停車、彎道行駛:五項都必須一次考試通過。
第二次考試上車后,先調好座椅,系好安全帶,再把后視鏡調到適合自己的位置。這一切準備就緒后,驗證指紋,根據提示進入相應的考試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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