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汽車停車位標記符號
交通標志和標線是大多數國家公路上使用的標志,用于警告、禁止、限制和指導公路使用者。起源于歐洲的國際交通標志和標線,試圖在全國范圍內突破語言差異造成的障礙。修訂后的《1968年11月8日道路標志與號志公約》附錄將交通標志和標線分為七類:危險警告標志(位于交叉口或平交道口附近的除外)、控制交叉口優先通行權的標志、交叉口引道上的危險警告標志和控制狹窄道路優先通行權的標志、平交道口標志、除臨時停車和停車標志以外的禁止標志、臨時停車標志和附加標志。各國對交通標志和標線的分類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