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計算?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越來越豐富,有車一族越來越多,但交通事故的數量也大大增加。為了讓受害者及時得到賠償,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和計算方法,給你一張悲傷的圖片。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住院費用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認醫療費用。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判決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恢復訓練所必需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其他后續治療費用以及對權利人的賠償,可以在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賠償。購買的藥品需要提供醫囑和正規發票,手寫收據法院不予支持。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不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同等級別護理人員的護理報酬標準計算。護理費原則上是一個人,但醫療護理費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人數、工作年限來確定。護理人員組織或鑒定組織有明確意見的,可參考護理人員人數。護理人員出院或傷殘三個月后需要護理的,應鑒定護理依賴程度。住院伙食補助:住院伙食補助可參照當地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住院伙食補助的補償是,在受害人住院期間,護理人員不得申請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以住院伙食補助費為標準。住宿費:被害人確定需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治療的,應當賠償被害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合理部分的住宿費和伙食費。交通費:交通費主要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因有機會就醫或轉院治療而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需要以票據為依據,相關單據要與就醫的地點、時間、人數、次數一致。交通費一般由法院酌情決定。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以受害人的殘疾或殘疾程度為標準,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基數)。自殘疾之日起,按20年計算。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為一個基準年。75周歲以上的算5年。內蒙古不區分戶籍性質。贍養人生活費:贍養人是指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有贍養人的,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費。如果被贍養人是成年人,需要提供他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證明。需要提醒受害人的是,不僅可以構成傷殘,只要被扶養人符合扶養條件,也可以主張被扶養人的生活費,因為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是有依據的。
如果受害者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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