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項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種車輛的數量越來越多,因此交通事故也頻繁發生。那么,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應該注意些什么呢?事故鑒定應該保留什么樣的證據?如果你還不知道這些,下面小編就帶你了解一下處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項。1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救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機構是縣級以上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警后,處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場調查取證;其次是檢驗鑒定,即對當事人的身心狀況、人身傷害、尸體、車輛及其速度、痕跡、物品甚至道路狀況進行檢驗鑒定。目前因鑒定需要,事故車輛一般在鑒定報告出具后扣留5天;最后根據以上證據和相應的鑒定報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期間,當事人就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復核以一次為限。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復核不服的,不得就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相應的交通事故賠償訴訟中,可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開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同時可以要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五十九條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交警出庭接受訊問。2.管轄法院在涉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的若干規定》第三十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船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向事故發生地、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交通事故是侵權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地對交通事故也有管轄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地;被告是公民的,以該公民的住所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住所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至被追訴時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場所,但公民住院治療的場所除外。三個。作為對第三者的強制保險和救濟,交通事故保險的理賠程序幾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交通事故案件。發生事故后什么情況下可以索賠?只要是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不存在除外責任和合理費用,都需要保險機構進行賠償。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中,無論責任大小或比例,都只有有責和無責兩種情況。即只要事故責任認定書確認被保險人對事故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將在強制保險限額內對事故受害人進行全額賠償(一般為1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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