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多少年強制報廢?車輛強制報廢標準
1、達到使用壽命后強制報廢
出租車使用壽命為8年;皮卡車的使用壽命為15年;中型客運出租車使用年限為10年;半掛牽引車的使用壽命為15年;使用壽命為12年。
2、達到規定里程后強制報廢
5座轎車、7座SUV、非營運小微車等,總里程達到60萬公里后需要報廢。合格則可繼續使用,不合格則強制報廢。
當車輛達到報廢時間或報廢里程時,必須按規定報廢。車主需攜帶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駕駛證、機動車牌照到機動車拆解廠營業部填寫相關表格,將車送去回收。企業解散等機動車已到報廢期限,車主逃避報廢繼續上路行駛的,由交管部門沒收機動車并強制報廢,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作廢,2年內不再補考。
因此,車主不要心存僥幸,一定要按規定報廢車輛。這也是對自己生命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