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在大連被察出含25酒精屬于酒后駕駛嗎,該咋 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為屬于飲酒駕車,處罰: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如果因為這個被處罰過,再次被抓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是駕駛營運車輛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因飲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體罰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眾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你屬于飲酒駕駛,其余要自己看屬于哪種了,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