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優惠的,出了新政策
一、新能源汽車是指按照公安部門相關規定,懸掛新能源汽車綠色牌號的汽車(懸掛普通號牌的新能源汽車暫不享受該政策)。
二、新能源汽車在城陽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公共停車場、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服務收費按以下標準執行:
1. 每天0時至24時:在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不含住宅小區停車場)的同一公共停車場或同一條道路上的收費停車泊位內首次停車,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其中,實行計次收費的公共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確無計時設施的,應免收首次停車費(不超過4小時)。
2. 已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的新能源汽車,不再同時享受該時段免費停車15分鐘的停車優惠。
三、新能源汽車超過免費停放時限的,扣除免費時限后按照所在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政府定價收費標準計費,具體收費標準按照《青島市城陽區物價局、青島市城陽區城市管理局、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關于城陽區部分區域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城價字〔2017〕14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