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牌貨車高速限速多少
藍牌貨車時速在高速行駛,其最高時速不得高于九十公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車、貨運汽車不得高于九十公里;摩托車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載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所示時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四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設計時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二條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設計時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三條車道上行駛。
有四條以上車道的,設計時速高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二、三條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設計時速低于一百三十公里的小型客車在第三、四條車道上或者向右順延的車道上行駛。
第十五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同一車道的后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間距。正常情況下,當行駛速度一百公里時,行車間距為一百米以上。
參考資料來源: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