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車輛報廢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隨著時代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擁有自己的私家車,但是車輛不是一直可以長期使用的。隨著車輛到一定使用年限達到國家報廢標準,需要辦理報廢手續。那么大家知道車輛報廢需要哪些證件嗎?下面,大家就跟著的我一起來看看吧。
一、報廢車報廢流程
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報廢車報廢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2、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 車架 (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二、車輛報廢需要哪些證件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
3、車輛牌照;
4、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個人車輛車主攜帶本人的身份證;
6、事故車輛證明材料;
7、單位車輛在“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和“報_廢汽車證明”上加蓋公章(與行駛證戶名一致),個人車輛車主人簽字。
三、報廢車強制報廢標準
在商務部最新公布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了機動車的強制報廢的要求:對于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 安全技術 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有的司機到了規定年限也舍不得讓自己的愛車報廢。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車輛報廢既維護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也是出于對車主自身安全的考慮。所有的駕駛員都應該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期報廢車輛。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會給你最專業的答復。
車輛報廢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