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路口電子眼都拍闖紅燈
不是。
并不是所有的紅綠燈路口都會有電子攝像頭拍照,有攝像頭的紅綠燈路口會有標識牌提示。但是為了安全不管有沒有電子眼抓拍都不要闖紅燈,遵守交通規則。
作為一種新近運用的交通執法設備,其地位和作用應當是一種交通行政執法的監督設備,最主要的是其作為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取證設備。
交警由其形成的電子影像資料為依據對“電子眼”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而電子眼的存在往往不為交通駕駛人所知悉,除了隱蔽的固定安裝于路口,交警還在路上設立移動“電子眼”于道路旁隱蔽式執法。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