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網約車運輸證怎么辦理
車輛為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并具體從事網約車服務,不得將車輛轉租、轉包給其他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在主城區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指定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在主城區以外單一行政區域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向所在地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車輛的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由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第十三條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后,對符合條件并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