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車牌競價需要什么條件?
2021年個人參加廣州車牌競價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身份證明和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三)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車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均登記為“注銷”或備迅“被盜搶”狀態;
(四)名下沒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車指標;
(五)不具備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六)2年內沒有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
擴展資料:
《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申請參加競價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競買人),應當按照競價公告規定的時間、競價規則參與競扮燃價。競買人在提出指標申請后,應當按照競價公告規定的時間、方式和要仿缺此求,以每個申請編碼2000元的標準繳付競價保證金。每個競價指標設保留價1萬元。
第三十一條競價成交后,買受人應當在競價公告規定時間內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競價機構應當按競價公告規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競買人全額退回競價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但買受人未按規定繳清競價成交款項的,其競價保證金本息不予退還。
參考資料來源:廣州增量調控——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