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行駛證,本人可以不用到場,可以通過代理人進行更換。辦理條件:《行駛證》年審到期、機動車在本市登記、機動車沒有達到或超過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提交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材料。
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到期,本人可以不用到場進行更換,可以通過代理人進行更換。
不可以,非本人去補辦行駛證不行。必須得機動車駕駛人本人申請補辦。駕駛人必須要準備身份證原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保險卡原件以及車船使用稅證明等資料。
不需要。申請人不方便本人現場辦理機動車登記、補換領駕駛證、車輛牌證等交管業務時,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無需再出具紙質委托書,減少證明材料。“交管12123”APP升級,增加老年人業務代辦功能。
換行駛證需要本人去,不過也可以代辦。換行駛證需要的證件包括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如果本人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如果你本人有因或在異地不能自己申請辦理換證業務時。你可將身份證、駕駛證、縣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體檢)證明和你的證件相片三張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幫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