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幾年一審
1、行駛證六年一審。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
2、行駛證是6年一審的:注冊登記超過6年(含)的非營運轎車和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仍按原規定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含15年)的仍按原規定每年檢驗2次。
3、行駛證年審時間根據車型不一樣年審時間也不一樣,有一年一審也有兩年一審。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年審通過,行駛證也就檢驗過了。 行駛證年審時間根據車型不一樣年審時間也不一樣,有一年一審也有兩年一審。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測一次,超過6年每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