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多少年換一次
駕駛證一般是六年一換。如果有記滿12分記錄的,是6年換一次。第一次有效期滿換證,并且在有效期限6年沒有扣滿12分記錄的,可以再次更換駕駛證。
法律主觀:駕照更換的時間分為六年和十年,因為我國規定的駕照的有效期為六年、十年和長期有效。
駕駛證6年或者10年換一次。初次申領駕駛證的有效期是6年,每個記分周期(每年)無記滿12分,到期后可更換10年有效期駕駛證。在6年里,若有一個記分周期(一年)記分記滿12分,有效期滿只能換6年有效期駕駛證。
駕照六年或者十年更換一次。駕照的更換周期可以通過駕駛證上的有效期,來進行判斷,首次申領的駕照有效期為六年,更換周期就是六年。
法律分析:不需要,據相關規定,取消了機動車駕駛員定期審驗制度,全國統一6年,10年,20年體檢換證即可。
駕照第一次6年更換,第二次10年更換。駕駛證的有效期分為6年、10年和長期。如果是第一次申領駕駛證,那么第一張駕駛證的有效期為6年,我們可以從駕駛證正本上看到關于有效期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