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車碰撞事故的責任劃分
1、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 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 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四十; 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十。
2、責任歸屬 對于汽車溜車造成的事故責任劃分來說,如果是一般責任的話,那么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由車主自己承擔不會被起訴,也沒有責任。不過如果發生了意外那么這個時候保險公司會要求我們進行賠償。
3、法律分析:溜車被撞一般是前車的責任。前車發生溜車與后車發生追尾事故的,一般情況下應當由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如后車也有過錯的,則需要由交警根據雙方對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和過錯嚴重程度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責任。
4、交通事故的責任是由交警來劃分的,交警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來作判斷。如果后車處在停止狀態,且與前車保持有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前車往后溜車撞上后車,則前車負責。
5、由交警部門進行責任劃分,具體要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認定。如果三輪車司機沒有過錯的,由汽車司機承擔責任。
6、法律分析:非機動車溜車撞到機動車,機動車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