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牌在廣州開四停四什么意思
廣州外地車開四停四是指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法律分析:“開四停四”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自然日)以上。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有效期5年。
外地車牌在廣州開四停四指的是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或建立鏡像,如有違反,追究法律責任。
網站備案號:粵B2-20040647號-12
舉報郵箱:shenhezhiban@pconline.com.cn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