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貼膜改色處罰規定,車輛貼膜改色處罰標準
車輛貼膜改色處罰規定,車輛貼膜改色處罰標準
車輛進行貼膜改色,倘若在規定時段內前往車管所完成備案,即為合法行為,不會受到處罰。
若未在規定時段內前往車管所備案,則屬于違法行徑,屬于私自改裝。一旦被交警查獲,會被處以 200 元罰款,并被責令恢復原狀。
規定的時段為改裝后的十天以內。也就是說,只要在十天之內前往車管所備案便屬于合法的。
附相關法律法規: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
(二)更換發動機;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
(五)營運機動車變更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
屬于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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