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議
如果您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想要申請復議以下是具體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首先要明確申請復議的時間限制。您需要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 3 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在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寫清楚復核請求以及詳細的理由并附上主要證據。要指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之處并且緊緊圍繞相關證據來闡述自己的觀點。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在收到復核申請后 5 日內會決定是否受理。一旦受理會在 30 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需要注意的是在復核審查期間您不能啟動訴訟程序否則將導致復核程序終止。
總之如果您認為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一定要及時、準確地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復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