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被告應如何應對交通事故訴訟
交通事故中被告應這樣應對交通事故訴訟。
首先積極應訴不能逃避。要仔細核實原告與被告在主體資格方面是否合法、有效。
接著留意受訴法院有無管轄權。若覺得管轄法院可能不利可申請“管轄異議”。
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應在規定的十五日內提交相關證據以及答辯狀即便不提交答辯狀也不影響法院審理。
對于原告不合理的請求要勇敢發表意見。
訴訟請求中的賠償項目要具體、確定且符合法律規定。比如繼續治療所需的明確費用可一并加入訴訟請求未發生或不確定的費用可請求法院保留訴權。
另外若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家屬想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務必在提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時一并提出否則事后再起訴法院不予受理。
總之被告應依據法律規定充分準備積極應對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