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鑒定報告需要多久出
交通事故死亡鑒定報告一般需要在 30 日內出具。
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不過如果遇到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個工作日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