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期限為多長
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期限為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需要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核申請且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如果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將不予受理并會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認定不屬于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在提出復核時如果能提供新的有力證據可能會影響責任認定的結果但最終的復核結論也要綜合各種情況依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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