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視鏡折疊算不算事故
后視鏡折疊算事故。
尤其是與行人肢體碰撞導致后視鏡折疊這可歸類為輕微交通事故。
輕微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損失金額在 1000 元以下像車輛的后視鏡、前燈、發動機罩等外部部件受損。
如果被撞者沒事一般不需要承擔責任。但要是有后續傷害并且能證明是這次碰撞造成的肇事者就得承擔賠償責任。
普通家用車后視鏡外殼劃傷修理費一般在 100 元左右。鏡片損壞的話更換價格一般在 50 以下防眩光和電加熱鏡片價格從幾十到一百多不等。
所以后視鏡折疊是事故不過通常是輕微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