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不過如果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經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覺得自己損傷已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公安機關會在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
另外交通事故申請傷殘鑒定鑒定機構要在收到申請材料 30 天內出具鑒定報告。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般損傷 3 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但有的損傷要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
總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間有明確規定但具體情況還需綜合考慮多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