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后多長時間可以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一般是這樣的。
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
如果對事故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在發生死亡事故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但要注意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是不得公開的。
簡單來說正常情況十天內涉及檢驗鑒定結論確定后五天內逃逸案件在查獲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