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期限么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有期限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將其送達當事人。
要是需要檢驗、鑒定的時間會有所延長應當在檢驗、鑒定確認結果之日起 5 天內出具。
交通事故認定書期限一般是 30 天對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實際上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旦出具便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只要事故本身未被重新調查或認定其責任劃分及結論將一直有效。
而且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其他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通常也是有規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的關鍵證據在處理相關事宜時一定要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