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條件才能將駕駛證從 6 年換為 10 年
要將駕駛證從 6 年換為 10 年需要滿足這些條件。
首先得準備好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以及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根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駕駛證有效期滿前 90 日內前往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而且在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 12 分才能順利換發十年有效期的駕駛證。
如果在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也均未記滿 12 分還能繼續換發長期有效的駕駛證。
換證時駕駛人還需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這能確保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和身體狀況符合要求保障道路安全。
總之想把駕駛證從 6 年換成 10 年材料要備齊時間要卡準記分周期不能滿 12 分還要接受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