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晚上下班在路上直行,從路邊竄出個摩托車,直接奔著我的車頭過來了,導致前保險杠出現剮蹭,輪胎上塑料的黑條掉了,本人隨即報警,后來當事人老公過來,想私了,給300完事,我不同意,等到警察來,警察說協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我的意思是,我上下班比較遠,需要開車,每天上下班打車,費用需要肇事者家屬報銷,直至車修好,肇事者不同意,各種不講理,要么說我是新車,新手上路(難道在中間車道走和新車有關系,理由真的是)要么說,不知道禮讓行人(當時是個加油站門口,我的車并不快,摩托車出來也沒有開燈,沒有任何警示燈,如果禮讓行人),最后警察說盡量協商解決,肇事者老公說,就掏500,我肯定是不同意的,最后只能通過事故科解決,現在還沒解決,解決時需要注意什么,希望各位車友給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