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我在外面釣魚,本來風和日麗突然吹起了大風我看可能要下雨,我就打算出來把車開到我釣魚的旁邊,好躲進車里釣魚,結果悲劇的事情發生了!我車本來是停到雙向車道對面的(中間是雙實線),但是我必須掉頭過來開向我釣魚所在地的路口,這個時候我轉完彎車頭已經變直了,就在這個時候我從反光鏡里看到一輛快速的電動車向我沖過來,我當時第一反應她肯定剎不住,然后我打算打方向急踩油門讓我的車再向前一段距離好緩沖電瓶車剎不住的情況,但是做的沒有想的快還是沒來得急,還是被她給撞上了,你們想想這個速度得有多快,加上哪里還有點下坡,她和她的電瓶車倒在了我車的右后輪旁邊,身體被電瓶車壓住,這個時候我趕緊下車和兩個路人將車扶起來,但是她人還是坐在地上,扶她也不起來,我看到膝蓋擦破皮人也是清醒的(跟我吵架理論為什么轉彎不打轉向燈),以此說是我的責任,我是打了轉向燈車頭已經變直了,轉向燈自己解除了!開始和她理論不是我的責任,后來說賠她點錢不想折騰,她不愿意,后來報了110,120,還有交警,后來交警來了,也沒問事情的經過,我想主動跟交警陳訴事情的經過,好讓交警評評理,,交警2話不說,叫我打120,說傷者為大,先把傷者送醫院,我給交警說了事情經過,我擦,我感覺我說不說經過都無所謂,然后拍了倆照片,出了一張交通強制行政什么書,叫我簽好名字,把我車也給扣了,還說到時候叫事故雙方來交警大隊簽了字才能取車!我看到交警要扣我車,我問交警這個事情我們私了行不,他說可以,但是需要對方要簽字,傷者早就自己起來坐上擔架然后被人抬上了白色的大面包120已經去到醫院,還簽個毛的字,所以我的車還是被扣了!后來我去到醫院看望傷者,傷者坐在輪椅上,說去拍了什么X光,膝蓋上的擦傷也已經處理,但是還是說到什么手臂上面痛,也拍了X光,她自己也說X光拍了看不出問題,得預約5天以后復查才能決定是不是有什么問題,我擦了,既然X光都拍不出來還賴說有問題,我也真是服了!后來我也跟保險公司聯系了,保險公司只能說等到她5天以后結果了,到時候再界定這個傷是不是因為此次事故造成!這個時候我又跟傷者聯系,爭取如果花費數額不是很大的話我愿意私了,我提醒她如果數額比較大的話我肯定是需要保險公司介入賠款的,而且保險公司賠款速度就非常慢了,我們大家都要上班,都沒這個時間折騰,我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畢竟我的車還被扣著,想花錢不多我出了,早點和解后第2天好和她去交警大隊簽字好取我的車,畢竟時間耗費起來也不只這點錢!結果她把我的意思理解成理虧心虛,我擦了蛋,還說等5天以后檢查了再說,還說她電瓶車也撞壞了,本來想私了,她這么個態度你們說我能忍嗎,我肯定不能啊,我想反正她在醫院看病的錢不是我墊付的,我目前沒花一分錢,就算到時候責任在我,她也得像我報賬要錢,那就只有等到時候交警出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了!我估計是這樣的,她心里有多大的責任她自己應該清楚,說要預約什么5天就是個幌子,因為一般情況都不需要預約就可以直接醫療,后來她包扎了膝蓋傷口她就走了,想等到責任認定書后再說,一旦認定為她的責任或者主要責任,她花的錢就是她自己的錢,那肯定不能亂檢查開藥和治療了,如果認定是我的責任才能放心拼命檢查看病治療反正有我!現在這個社會你沒點心眼你還真混不走,都是老司機啊!我想問的是,像我這種情況我到時候交警那種責任認定對我有利啊,因為到時候有可能交警會誘導我承擔全部責任,好叫我的保險公司賠,這樣交警處理起來就容易,也不會存在我和受害方的矛盾和協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但是我也查了下,如果是車輛不涉及傷亡的情況下認全責是沒多大問題,因為在保單索賠金額夠的情況下,賠起來相對容易,但是設計到傷亡就不能爽快認全責,因為有后遺癥,到時候不管是非認了全責,也就在法律層面上講全是我的責任了,到時候傷者出現什么后遺癥啊什么什么的,被傷者找起來是非常非常麻煩的事情,還有可能被敲詐!我不愿意冤枉誰也不想被誰冤枉,希望大家出來評評理說下看法,和處理建議,也希望大家以后注意這種情況,最后希望大家出行順利,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