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法全文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汽車三包法全文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首先是三包政策的定義,它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是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在一定限期內的信用保證辦法。
汽車三包法的概念指汽車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和修理者,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對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行為。
質量保證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損耗零部件的質量保證期。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三包責任。
新三包法退貨規定,7 日內發生性能故障可退貨、換貨或修理,15 日內發生性能故障可換貨或修理。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較大幅度修改。加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力度,比如 7 日內因質量問題需更換重要零部件,銷售者應按消費者選擇免費換車或退車,明確銷售者退換車時的賠償責任,降低使用補償系數等。
適應產業發展和消費升級需要。
2012 年發布的規定中,三包責任第十七條,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 3 年或行駛里程 60000 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 2 年或行駛里程 50000 公里,以先到者為準,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第十八條,包修期內產品有質量問題,消費者憑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購車 60 日內或行駛里程 3000 公里內,發動機、變速箱關鍵零部件有問題可免費更換。
第十九條,包修期內因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超過 5 日應提供備用車或給予交通費用補償。
還有保修期,家用汽車產品應提供不低于 2 年或 5 萬公里的保修期,以先到者為準。
三包有效期通常為購車之日起 3 年或 6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退換貨條件,三包有效期內,汽車出現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未解決或累計修理時間超 35 天,同一主要零部件因質量問題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可退換貨。
維修責任方面,銷售商和制造商要確保提供合格維修服務,保修期內銷售商應提供免費服務,并確保維修后汽車在合理期限內不再出現同樣問題。銷售商要為每輛售出汽車建立詳細服務記錄,消費者可隨時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