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虎8 PLUS購車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
瑞虎 8 PLUS 購車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國三及以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包括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進口汽車參照執行。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包括 2.0T 排量燃油乘用車。
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須為同一消費者,以報廢車的注冊登記時間為限制標準,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無次序要求。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完成開具。
補貼申領限制包括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地,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車輛報廢可以異地拆解,但不可以使用《機動車解體記錄表》等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因車輛信息歸檔原因,在佛山拆解的異地車輛,需要回牌照所在地申領《機動車注銷證明》。
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含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新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新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1.5 萬元。其中,報廢車要求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舊車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含 26 日)后過戶給本人,再報廢,不可以申領報廢更新補貼。
瑞虎 8 PLUS 鯤鵬 e+,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符合節能要求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對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并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7000 元。
申請材料包括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細則》印發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廣東省乘用車置換更新,對個人消費者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注冊登記的乘用車,并且在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廣東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發放一次性購車補貼。補貼標準按照購買新車價格分為三檔: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8000 元/輛;購車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12000 元/輛;購車價格為 25 萬元(含)以上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15000 元/輛。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上述各檔基礎上增加補貼 1000 元。
申請方式為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 ,發布機構為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