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 F9SUV 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將軍 F9SUV 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購買時間得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間,以合肥市汽車銷售機構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其次,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新能源重型卡車和新能源駕駛培訓車輛新車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才能申請。新能源重型卡車新車是指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初始注冊登記的總質量大于等于 12000 千克的新能源重型卡車,新能源駕駛培訓車輛新車是指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初始注冊登記的新能源駕駛培訓車輛。按規定前往合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初始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新能源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按程序申報并經審核材料符合要求。
另外,企業或企業法人不能被列為失信被執行組織或失信執行人。
補貼標準方面,對于購買新能源重型卡車新車,按照新能源車輛購入價格分檔補貼,30 萬元以下補貼 1 萬元,30(含) - 40 萬元補貼 1.8 萬元,40(含) - 50 萬元補貼 2.4 萬元,50(含) - 60 萬元補貼 3 萬元,60(含) - 70 萬元補貼 3.6 萬元,70(含) - 80 萬元補貼 4.2 萬元,80(含) - 90 萬元補貼 4.8 萬元,90(含) - 100 萬元補貼 5.4 萬元,100 萬元(含)以上補貼 6 萬元,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 200 萬元。對于購買新能源駕駛培訓車輛新車,每輛給予 0.6 萬元補貼,車輛購入價格低于 10 萬元的,按車輛購入價格的 6%予以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 60 萬元。
在貴陽,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當按規定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省內政策是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統一按交易發票金額 8%給予補貼,最高補貼 1.6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或二手乘用車的,按交易發票金額 7%給予補貼,最高補貼 1.5 萬元。
申請方式為手機端可通過支付寶、抖音、微信、云閃付平臺搜索“汽車以舊換新”,電腦端可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點擊“汽車以舊換新”。本政策與其他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