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輛在車輛電子系統方面的要求是啥?
報廢車輛在車輛電子系統方面的要求主要有以下這些。
首先,回收拆解企業拆解報廢機動車應建立生產經營全覆蓋的電子監控系統,錄像保存時間至少 1 年。
其次,生產經營場所要設置全覆蓋的電子監控系統,實時記錄報廢機動車回收和拆解過程。
要有電子信息檔案相關設備,記錄固體廢物的來源、種類、產生量、生產時間及處理(流向)等數據,危險廢物處理信息保存期限為 3 年。
所需設備方面,電子監控系統至少 1 套,電腦至少 2 臺,照相機至少 1 個,攝像頭至少 8 個。
企業可具備所列設備相同的其他類型設備,同一功能要求下的設備具有替代關系的,可具備其中任意一類。
對于拆解新能源汽車的企業,設施設備及材料要求包括絕緣檢測設備等安全評估設備,如絕緣檢測設備兆歐表、溫度探測儀等均為 1 個以上。
還要有動力蓄電池斷電設備,如高壓放電棒、高壓拉閘桿、高壓驗電器等均為 1 個以上。
此外,吊具、夾臂和升降工裝等動力蓄電池拆卸設備,如絕緣吊具、舉升器、電池檢測平臺與絕緣墊和升降工裝設備等均為 1 個以上。
拆解場地和貯存場地(包括臨時貯存)的地面應硬化并防滲漏工程處理。
預拆解區、主拆解區應為封閉或半封閉構建物,應通風、光線良好,安全環保等設施設備齊全。
應具備一般的拆解設施設備,如車輛稱重設備、拆解處理平臺、切割設備、起重運輸設備、總成拆解平臺、氣動拆解工具。
具備安全設施設備,如安全氣囊的處置裝置、有必要的消防應急救援設備。
具備一定條件的環保設施設備,如油水分離、專用廢液收集裝置、制冷劑密閉容器、機油濾清器和鉛酸蓄電池的容器。
應具備電腦、拍照設備、電子監控的設施設備,還應具備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并且定期維護、更新。
配備人員方面,要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環保管理人員、2 名電工特種工。
應建立電子信息檔案,嚴格記錄報廢機動車回收登記、固體廢物信息,保存最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