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報廢的具體年限是多少
車子報廢的具體年限沒有一個完全固定的標準,得看車的類型。
私家車中,包括 5 座轎車和 7 座 SUV 車型,要是非營運性質的小、微型汽車,沒有使用年限這一說,但行駛里程達到 60 萬公里,國家會引導報廢。要是車超過 15 年,行駛里程還沒到 60 萬公里,車輛每年得年檢 2 次,檢驗不合格就強制報廢。6 年之內免檢,6—15 年每年檢 1 次,15 年以上每年檢 2 次,只要年檢能過就能接著上路。
出租車使用 8 年就得強制報廢。
國內的皮卡強制 15 年報廢。
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10 年就強制引導報廢。
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 15 年強制引導報廢。
半掛牽引車也是 15 年強制引導報廢。
微型載貨汽車使用 12 年強制引導報廢。
9 座以下(包括 9 座)的非營運車,使用期限 15 年,達到報廢期限后想接著用,可以申請延緩報廢 10 年。從第 16 年起,每年需定期審驗兩次;超過 20 年的,從第 21 年開始每年審驗四次。
9 座以上的非營運客車,使用期限 10 年,可申請延期 10 年。從第 11 年開始,每年審驗兩次,從第 16 年開始,每年審驗四次。
總質量小于或等于 1.8 噸的微型貨車,使用 8 年,不準延緩報廢。
總質量大于 1.8 噸的輕型貨車及大型貨車,使用 10 年,可延期 5 年,期間每年審驗兩次。
拖掛的貨車只能用 8 年,不能延緩報廢。
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雖說沒固定年限,可年檢不過關或者里程超 60 萬公里,就得引導報廢。
出租車報廢期限 8 年,非營運大、中型汽車 20 年。
旅游、公路客運車輛 15 年。
營運車輛像出租客運、教練車、公交客車等,報廢年限根據車輛類型不同,8 年到 15 年不等。
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和特定類型的半掛車和全掛車也有明確報廢期限。